日前,記者從山西省政府獲悉,山西省開始實施《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將采取積極措施應對重污染天氣,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敲定實施細節。
10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予以停產治理。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采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
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于設區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范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采取停產錯峰。屬于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于設區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范圍內的企業,限產30%。
各市可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峰生產比例。對承擔供氣、供熱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需求確定限產比例。國家有更嚴格要求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省政府要求,7月底前,各市完成錯峰生產方案的制定,列出錯峰生產企業清單,將錯峰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錯峰生產的執行內容,確保可操作、可核查。納入錯峰生產范圍的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計劃調整。
此外,重污染預警期間,凡超標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受過行政處罰后又實施上述行為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