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根據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以下簡稱“目錄”)顯示,目錄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同時廢止。其中涉及水泥鼓勵類、限制類各1項,淘汰類4項,具體如下:
第一類鼓勵類:
利用不低于2000噸/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窯或不低于6000萬塊/年(含)新型燒結磚瓦生產線協同處置廢棄物,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使用水洗工藝脫鹽預處理;
新型干法水泥窯生產硫(鐵)鋁酸鹽水泥、鋁酸鹽水泥、白色硅酸鹽水泥等特種水泥工藝技術及產品的研發與應用;
新型靜態水泥熟料煅燒工藝技術的研發與應用;
新型干法水泥窯替代燃料技術、煙氣二氧化碳捕集純化技術的研發與應用;
水泥外加劑的開發與應用;粉磨系統節能改造(水泥立磨、生料輥壓機終粉磨等);
水泥包裝自動插袋機、包裝機、裝車機開發與應用。
第二類限制類:
2000噸/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特種水泥生產線除外),60萬噸/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
第三類淘汰類:
1、干法中空窯(生產鋁酸鹽水泥等特種水泥除外),水泥機立窯,立波爾窯、濕法窯;
2、直徑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設備(生產特種水泥除外);
3、無覆膜塑編水泥包裝袋生產線;
4、U60型水泥車。
來源:《生態環境部》